萬安42號演習
108.05.30 下午13:30~14:00
萬安演習期間,若違反演習管制規定,將依民防法第25條裁罰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呼籲大家配合演習.
民防法第25條指出,國防部得會同有關機關實施防空演習,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 燈火 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違反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