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所屬中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辦理。
二、每年9月30日前,教務處需將全校新學年度「公開授課總表」核章後,掃描成PDF檔至學校資料上傳平台備查,並督導授課人員於次年6 月 30 日前完成該學年度授課事實及系統填報其紀錄納入教學視導參考。
三、檢附教師公開授課資訊系統【操作說明】與本縣所屬中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四、教師公開授課資訊系統:https://www.openclass.chc.edu.tw。
五、操作手冊雲端位置: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0/fol ... g1hFlcDfq89Qm_RBIvPefZPz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