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69008號函辦理。 |
二、 | 為預防高溫造成民眾熱傷害,衛生福利部提供旨揭衛教資料,請運用多元管道向所屬教職員工生宣導熱傷害預防與急救措施,並進行相關預防工作,例如檢查校園內調溫設備(如風扇、冷氣)與環境通風狀況,以及評估減少、調整或停止戶外課程與活動等。 |
三、 | 詳細資訊可逕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預防熱傷害衛教專區」參閱,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