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人 縣網中心 / 林哲民
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8日臺教資(四)字第1100155979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各級學校師生遠距教學軟體與設備之資安防護,教育部訂定「教育體系遠距教學之資訊安全指引」,以作為各校實施遠距教學時考量網路安全因素與預防措施之參考原則。